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2019年1月1日,由中宣部组织建设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全国正式上线。省委省教育工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组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为做好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推广使用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工作,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各单位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推广使用好学习平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动态研究部署推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学习组织架构
以学校、系(院、部)党组织关系为依托,建立覆盖全部总支(支部)、党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习组织架构。设立学校学习管理组,由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学习管理,各党总支确定一名党员作为本单位学习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学习管理工作。
三、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
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资源开展学习,每位党员每周登录“学习强国”平台不得少于5次,每天获学习积分不得少于5分,每周不得少于30分。
四、近期务必落实事项
1、凡本单位65岁(含)以下党员务必下载注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并实名认证,(1月宣传部已发通知布置过此项工作),各总支 3月7日上午11:00时前上报本单位下载注册人数。
2、各单位学习管理员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按照附件提示创建本级学习组织,例如“化学系党总支学习管理组”,各总支的建立学习管理组时必须和学校党委组织架构下的学习管理组名称一致。
3、完善组织架构信息,添加党总支、支部。进行组织认证管理,接受“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学习管理组邀请并完成申请,然后邀请本单位下级学习组织(例如: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支部)认证并完成审批,添加党员信息。
4、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
不明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潘素芳 电话:3863111
5、3月6日下午3:30在南院主楼8层10812房间进行现场指导答疑。各总支的学习管理员可自愿参加。参加人员名单于今天上午12:00之前在总支群上报。(学习管理员必须实名认证,认证时需要拍身份证正反面。)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