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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组发[2018] 18 号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后进党支部整顿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8-15]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后进党支部整顿转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据《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后进党支部。

第三条 后进党支部所在党总支承担后进党支部整顿的指导和督导职责,成立整改工作指导组,由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对后进党支部重点抓整顿转化,在夯实工作基础、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第四条 后进党支部所在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后进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针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后进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所在党总支要及时调整,积极选拔能力强、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任党支部书记,积极选拔“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

第五条 后进党支部要在支委之间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共同查找后进原因,商议抓班子、强基础的办法措施,广泛征求党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唐山师范学院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唐山师范学院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深入查摆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上报所在党总支审批,向党员群众公示公开。

第六条 后进党支部所在党总支要督促检查后进党支部按照整改方案切实整顿,扎实做好转化升达标。

第七条 后进党支部经整顿后年度考核仍未转化提升达标的,取消所在党总支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唐山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 邮箱:tssyzuzhib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