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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7]  [点击数:]
关于印发《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说明的通知
 
各党总支:
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我校自2014年9月起,各党支部已统一使用省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现将《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说明印发给大家。请各总支书记认真组织学习并督促所属党支部进一步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
  
《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说明
 
一、《党支部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资料档案,是党支部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真实反应,是检查评估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填写《手册》,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务工作能力,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请各党支部在工作和活动中,结合实际,认真填写,确保《手册》填写质量。组织部将不定期对《手册》进行抽查。
二、《手册》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和填写,使用期为一年,每年工作结束后,于次年的9月份上交党总支,按永久卷存档保存。组织委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以保持工作的连续。
三、填写时一律使用黑色水笔,字迹清楚,严禁涂改。根据实际需要,可添加空白页或表格,但所加内容必须加盖党总支章。
四、该手册共分十个部分,分别为党支部基本情况、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为民服务、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情况登记、党费收缴登记和总结考评。组织委员要认真及时将对应活动填到对应表中。
五、分解说明
(一)党支部书记登记表
“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采用2寸正面免冠照片。“民族”填写全称。“出生年月”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如“2003.05—2003.06”。“文化程度”填写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行政职务”、“党内职务”没有的填“无”。“学习工作和经历”从最高学历开始填写,一直到现年的学习及工作经历,起止年要衔接。支部书记若有变动,应将新支部书记信息填写到第4页。
(二)党员名册
党员名册与党员库中党员信息一致,学生党员无“参加工作时间”。
(三)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职务(职称)”没有的写“无”。
(四)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
一般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填写制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
 (五)支部大会记录
支部大会要求至少每季度一次,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需要作出决议的支部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大会形成决议赞成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统计人数要用汉字大写填写。会议内容要填写清楚会议议程,会议主题的讨论结果,会议所做决定。会议有需要投票表决的要以大写汉字写清楚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发展党员支部大会和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决议要记录在本《手册》,并及时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并统计在票数内。本内容共七次记录页,不够可以另附纸。
(六)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
支委会至少每月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本内容共十四次记录页,不够可以另附纸。
(七)党小组会会议记录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党小组会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并把会议有关事项事先通知每个党员。党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由支部组织委员填入本《手册》。本内容共七十条记录项,不够可以另附纸。
(八)党课教育活动记录
党课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主讲人一般由在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或党校教师兼任。本内容共十四次记录页,不够可以另附纸。
(九)为民服务活动记录
为民服务活动一个月开展一次。内容可围绕党员活动日五个主题“议政议事、推进工作、组织生活、学习教育、为民服务”开展。为民服务着力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及时办好群众最盼望办的事,切实纠正群众不满意的事。本内容共十次记录页,不够可以另附纸。
(十)民主评议党员记录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七一”之前结束,也可与年终总结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民评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结果填入《党员名册》中“评议结果”栏。
(十一)流出、流入党员情况登记表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它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动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委,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十二)党费收缴登记表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十薪级工资十基础绩效十奖励绩效一养老保险一临时性津贴补助等一个人所得税。党费交纳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支部上缴党费的票据,复印总支党费收据贴到《党费收缴登记表》后。
(十三)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
(十四)奖惩记录(记录总支、支部及党员的奖惩记录)
(十五)党总支考评结果
(十六)党总支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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